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保山频道 >> 要闻 >> 正文
保山市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12万余群众受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4日 15:24:00  来源: 保山日报

原标题:我市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12万余群众受益

从7月1日起,保山市全面上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覆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多个方面。据统计,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12万余名困难群众。

此次调整,保山市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双提升,在城乡低保方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720元。其中,A类低保补助水平严格按照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即每人每月560元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44元,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同步提高,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968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维持上年度每人每月1000元的水平。同时,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也相应上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按照失能程度分为3档,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035元、518元和311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87元、109元和62元。

在儿童福利方面,全市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10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70元。这一调整将更好地保障特殊困难儿童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求。(朱景造

责任编辑:杨茜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