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保山频道 >> 要闻 >> 正文
昌宁拍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母子珍贵影像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6:51:00  来源: 新华社

原标题:昌宁拍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母子珍贵影像

记者从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了解到,安装于该保护区内的红外相机前不久拍摄到一对林麝母子外出活动的珍贵影像。

红外相机拍摄到的画面显示,两只四足动物一前一后从林子里走出来,其中的幼崽朝着镜头蹦蹦跳跳走过来,萌态十足。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高级工程师戴晓明根据拍摄照片中两只动物颈部两侧各有一条较宽的白色带纹以及它们的耳朵、四肢形状等判断,确定它们为一对林麝母子。

据戴晓明介绍,林麝是半树栖的偶蹄目动物,生性胆小机警,主要在海拔2000米至2800多米的区域活动,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评定为濒危物种。

戴晓明说,安装在该保护区内的红外相机曾多次拍摄到成年林麝活动的影像,而拍摄到林麝幼崽活动画面尚属首次,这表明保护区整体受人类干扰较小,生活在保护区内的林麝种群能较好繁衍,影像资料为研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提供了重要科学参考。

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负责人说,下一步,保护区管护局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并加大对林麝活动区域的监测,同步做好野生林麝及其他动植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林碧锋 赵彩琳)

责任编辑:范春艳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