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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提升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水平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5:42:00  来源: 云南网-保山日报

原标题:隆阳提升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水平

4月初,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联合隆阳区商务局对辖区内各加油站、油库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系统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隆阳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效防止危险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综合利用或处置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参加此次培训会的加油站、油库总计73家。培训会主要从三方面展开:一是增强法制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加油站、油库要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法制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应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二是强化监管模式,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指导企业正确识别危险废物,明确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落实污染环境防治责任、标识、管理计划、申报登记等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及转移联单备案程序。三是开展自查整改,对标对表落实。各加油站、油库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标对表完成整改。

培训会对各加油站、油库提出要求:一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区局将结合环境执法“双随机”工作要求,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逐一对危险废物产生的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常态化、管理水平稳定化。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求各企业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在严厉打击乱倾倒、乱堆放、乱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案件形势下,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从重处罚。对未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将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杨兴蓉)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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