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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 积极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7:43:47  来源: 云南网-保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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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 积极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

  8月9日,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强调,要不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以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把全面依法治市向纵深推进,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保山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赵德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市级领导杨军、李永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市级领导王嘉玲、朱宏春、李绍才、李汶娟、王文生、吴邦胜、周晓铭等出席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其他委员及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赵德光指出,要学深学实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保山,是推动保山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务必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是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的定海神针。

  赵德光要求,要把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盯紧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把全面依法治市不断推向纵深。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深入推进严格执法,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赵德光强调,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是争取首批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此,要把全面依法治市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必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保山落地落实。要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的正确方向,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分工协作,把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新起点,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责任分工明确、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工作保障,着力抓好建章立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全面依法治市相关文件。(黄宝洲)

责任编辑: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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