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社会兜底工作对象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为工作目标,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得到持续改善。
我市建立了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及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将农村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并做到三类低保户精确识别到户,做到县级和乡镇有档案、村村有表册、户户有卡片。补助水平重点向A、B类倾斜。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每年以15%的增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目前提高到3800元/年,做到了低保和脱贫标准“两线合一”,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两项制度得到有效衔接。通过精准识别、整户施保,截至2018年9月底,已将47794户99200人纳入农村低保,其中建档立卡户享受农村低保的有42413人,占农村低保总数的43%,城市低保19294户25979人。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2018年上半年,通过对在册享受低保人员从车辆登记信息、房屋登记信息、预售房屋产权、参股企业经营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排查,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进行了清退,共清退2348人,追回和收缴违规发放的低保资金97.53万元,该保的坚决保住,该退的坚决退出。
我市将重度残疾人及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赡养的特困人员11972户14274人纳入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扶贫建档立卡户1.8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600多万元。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户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临时救助力度,2018年上半年共救助建档立卡户4412人次。(宋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