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通讯员 孔宪云)云南省保山市认真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有关要求,围绕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践行为民初心、助推脱贫攻坚,进一步健全并发挥好县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不使困难群众一人“漏救”,切实将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为民之举、惠民之策送到千家万户。
2018年以来,保山市民政局以“攻坚克难当先锋,服务民生做表率”党建品牌为引领,以“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为抓手,在事关社会广泛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上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慢不得的紧迫感、等不起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根据国家扶贫标准,科学确定,适时上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3800元以上,实现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脱贫攻坚标准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