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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商局加强广告监管
2018-03-13 21:02:10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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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7年以来,保山市工商局围绕省局和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强化广告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广告联席会议的牵头职责,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氛围,助推保山经济跨越发展。

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利用“3·15”活动日、注册窗口、门户网站、微信群、QQ群等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广告市场监管。

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整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不良影响的广告,强化对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户外等媒体的监测,针对节假日、庆典活动日以及敏感事件发生前后等重点时段,加大广告监测、抽查的密度,严防导向错误的违法广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日常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发布的广告,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督促广告经营、发布者履行发布审查责任。对保山市主流媒体的广告档案、广告发布、广告审查程序进行检查。要求广告经营单位播出的音频、视频、文字资料必须保存6个月,确保广告内容发生纠纷或发生违法行为时能提供原始资料。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非法集资广告监管;二是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整治;三是开展清理含有“特供”“专供”“刘洪滨”代言等相关广告整治行动;四是配合开展“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打击非法行医美容”“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了广告类案件14件,案值29.59万元,处罚款36.79万元。

做好广告监测工作,实现国家局、省局监测零违法。加强对电视、报纸、电台、网络广告的监测,截至2017年底,共监测各类广告4754条,81618条次,时长3818344秒,未发现违法广告。

公益广告全面铺开。组织形式多样的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为保山市“质量强市”“创卫”“十九大”等宣传工作组织发布公益广告,全市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主流媒体积极踊跃参加。(刘晓梅)

责任编辑: 吴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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