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瞄准“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实施“自选动作”,持续发力加压,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认真分析研判,严肃纪律要求。昌宁县纪委监察委制定《昌宁县明察暗访制度》《关于全面清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推动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下发《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严明纪律要求。同时,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和监管制度,确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落实到位。
创新监督手段,力纠“四风”顽疾。继续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既抓住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持续用力整治违规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金、大吃大喝、组织旅游等突出问题;还围绕节日期间工作部署、教育管理、执行纪律等情况,突出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前移监督关口,推动单位和部门从严自我管理。
加大执纪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对节日期间信访举报、网络反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发挥综合协调职能,通过直办、交办、督办等方式,及时做好线索处置工作。对节日期间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搞变通、落实责任不力的,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造成影响恶劣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违纪违规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快查快处、严查严处,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记者 殷彧喆(保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