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昆陵 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各项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嘉玲应邀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玉昌、寸时庆、邹银凯、李元标、左光虎、李永伦出席会议,副市长宋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应邀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付永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毕春早同志免职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毕春早等8名同志任职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黄映瑾等7名同志免职的报告》后,以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草案),并组织开展了宪法宣誓仪式(相关人事任免名单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