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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8-02-07 10:30:35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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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应出席代表328人,实到代表314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二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是:杨赛光、董礼书、何伟、王嘉玲、石玉昌、宋光兴、杜春强、杨习超、于剑武、马锐新、王黎锐、叶超社、杜晓林、李永标、杨光兰、杨先康、杨思锋、杨根庆、余卫芳、张峡、张云怡、黄灿洲。石玉昌主持会议。大会特邀人员、列席人员列席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作《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和“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年内,召开人代会2次,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审查“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1项,作出决议、决定29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14项,开展工作评议1次,督促办理代表建议113件,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报告》建议,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注重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更加注重维护法治权威,更加注重回应群众期盼,更加注重解决短板问题,更加弘扬实干实政之风;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将围绕立法能力建设、地方立法要有新进展,围绕保山跨越发展、监督工作要有新实效,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决定事项要有新作为,围绕凝聚代表智慧、代表履职要有新举措,围绕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人大工作要有新局面。为建设实力保山、幸福保山、开放保山、创新保山、法治保山、美丽保山,促进保山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再作新贡献。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作《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纵深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以融合推进为路径、方法、措施,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六个保山”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作《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开创新时代保山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记者 段柔汐 张博(保山日报)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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